我正在寻找一种开源许可证,与 AGPL 相比,它具有扩大衍生作品范围的功能。理想情况下,它应该得到 OSI 的批准,但遵循 OSI 要求即可将许可证视为 OS。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 当某些东西通过网络与其交互时,例如通过 REST 接口,调用软件应被视为派生作品,因此需要根据许可证进行许可
- 当某些东西通过标准操作系统接口与其交互时 – 例如从 shell、管道等调用,它也应该能够工作
它还应要求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向软件的任何用户提供对源代码的访问权限 – 类似于 AGPL 第 13 节,但也适用于未修改的软件版本。
总而言之,我正在寻找比 AGPL 更具病毒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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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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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问题是你试图扩大衍生作品的定义。但这不是你能定义的;它是由版权法定义的。如果你能找到一位律师,说伯尔尼公约将 Bourne shell 或网络浏览器定义为你的软件的“衍生作品”,那么祝你好运;但我怀疑你会这样做。
您当然可以在许可证中添加附加条款,这些条款要求被许可人履行比通常的版权义务更多的义务。您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像这样的许可证也尝试过类似的“土地争夺”,但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非自由的(因此,我注意到,超出了本网站的范围),并且在更大的社区中非常不受欢迎。此外,如果您尝试对 (A)GPLv3 这样做,s7 会将这些条款视为附加限制,并表示被许可人可以简单地忽略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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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由版权法定义”我同意这一点,但也有获得专利的可能性,可以应用于整个系统的工作方式,并许可这些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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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user71659 如果许可证基于任何类型的现代免费许可证则不然;那些都包括专利许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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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读了《伯尔尼贝壳》并决定我需要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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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imonRichter 肯定是“Tobler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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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是律师。
虽然我不知道有任何此类 OSI 批准的许可证,但听起来你可以实现类似的目标(不是将软件声明为衍生作品,而是必须以兼容的方式获得许可)。
但这更像是一种级联。您必须要求被许可人仅使用兼容条款(相当经典)重新许可源代码,使用兼容条款许可任何二进制形式,当他们使用二进制文件时,要求并确保用于访问它的任何其他软件都根据兼容条款获得许可。这将造成很多污染,例如,可以使用代理来访问您的软件。您可以扩展您的许可证以排除“不对数据执行任何处理的软件”或类似的东西。
接下来,你必须和律师谈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使用你的代码,而有人使用未以兼容方式授权的软件访问我的软件(包括你的代码),这是否意味着这是我的错?我要求他们使用合规的软件。如果认定是我的错,你可以起诉我。这给我带来了法律风险和额外的负担(如果这是客户的客户的客户的软件怎么办?),我有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我不会使用你的软件。
如果这不是我的错,那么你有什么权利去检查我客户的客户是否使用了具有兼容许可的软件?你是否在许可证中规定,通过使用你的代码,被许可人授予你审计他们的权利,并且必须要求其软件的任何用户授予你审计他们的权利?
我?结果相同,我不会使用您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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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但我经历过一些事情。简单来说,任何在您的软件之前编写的软件在法律上都不能被视为衍生作品。所以您无法将这样的条件应用于这些软件。一般来说,法律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如果您不能在所有情况下平等地适用法律,那么该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适用。要求您所要求的许可证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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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PL 引起了很多争议,这与 OP 的要求非常相似,但在所有这些争议中,我从未看到任何严肃的暗示表明该许可证对接受它的人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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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Hatter,当许可证涉及所谓的“附合合同”时,问题就出现了。在这些合同中,一方除了接受原样或完全拒绝之外,完全没有任何谈判能力。法院经常发现,当一方在制定合同条款方面具有绝对优势时,合同本身是不公平的,因此容易无法执行。OP 甚至走得更远,试图追溯性地将附合合同应用于在访问 OP 软件之前获得的其他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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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链接到一些类似许可被视为不可执行的案例来增强答案的权威性,最好是来自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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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Hatter,这实际上是一个好主意,我必须做一些研究并更新我的帖子,可能在今天晚些时候或明天。与此同时,这里有一篇文章可能会有所启发。OP 许可证的一个方面是它会强制专有软件,从而剥夺版权持有者对该软件的合法权利。coruza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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