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其他人的问题的后续回答,,他们说:
现在一位官员告诉我,我需要 B2 签证,因为我的居住地从比利时转移到了墨西哥
我当时觉得这很有趣/奇怪/不寻常,并根据我作为免签国家公民现居住在墨西哥(非免签国家)的经历回答了这个问题。
然而,从那时起,我至少两次听到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说类似上述的话,即作为非免签国家居民意味着需要签证。
本周早些时候,我和妻子从蒂华纳越过陆地边境进入圣地亚哥,并像往常一样出示了我们的 SENTRI 卡和护照。CBP 官员正在接受另一名官员的培训,他问我们是否住在墨西哥(我们确实住在墨西哥),然后告诉受训官员以下几句话:
因为他们现在是非免签国家/地区的居民,所以无法根据免签计划入境,因此他们持有 B1/B2 签证
所以现在我想知道,这是他们实际上没有执行的实际政策/要求,还是我们只是遇到了许多被误导的边境人员?网上有没有文件可以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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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这样的要求,那么它隐藏得很好。
签证豁免计划的定义如下:
我发现的唯一关于居住地的参考是:
乘飞机或轮船抵达的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乘坐签署了签证豁免计划协议的航空公司抵达,并在抵达时持有往返机票,该机票可将旅客从美国运送到任何其他外国港口或地点,只要该行程不在毗连领土或相邻岛屿终止;但如果旅客是目的地国家的居民,往返机票可以将旅客运送到毗连领土或相邻岛屿。
因此,如果您不是墨西哥居民,您就无法持前往墨西哥的机票或船票作为继续旅行的证明,但如果您是墨西哥居民,则可以使用该机票(这证明您作为墨西哥居民可以使用 VWP)。
《也讲了同样的事情。
后者还列出了墨西哥国民的豁免,以及一些加拿大居民的奇怪故事,但没有提到墨西哥居民。
国务院还:
居住在墨西哥、加拿大或附近岛屿的 VWP 国家* 公民在进入美国时通常无需出示前往其他国家*的旅行证明
这再次明确表明,免签证计划甚至适用于墨西哥居民,因为他们有权享受豁免!
所以,不需要,VWP 国家(符合条件的)公民无需签证,无论其居住在哪个国家。VWP资格(就国家而言)完全取决于公民身份,而不是居住地。
某些 CBP 特工可能误解了某处的规定(“墨西哥居民有例外”——当然有,但例外不是他们不能使用 VWP,而是他们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在乘飞机或船抵达时证明他们正在离开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岛屿)。他们正在向受训人员重复这一点!
注意:我认为,同样,往返居住国时,“使用同一 I-94 重新入境”也有例外。因此,这又是一个例外,但不是针对 VWP 资格,而是针对 I-94 可以/需要如何处理。
NB2:当然,他们可能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或者可能混淆了)有些人可能正式居住在墨西哥,但每天都来美国工作,或者以某种方式在美国呆很长时间。但这样一来,他们就不需要 B-1/B-2 签证,而是需要其他类型的签证才能比“真正的访客”工作或停留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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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另一个 ESTA 页面(类似常见问题解答)中找到了它,肯定是隐藏的。我想知道我们还可能错过了什么。所以谢谢你的提问:它让我们意识到了一些极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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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iacomoCatenazzi 你在另一个 ESTA 页面中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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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og:关于相邻州和居住权的例外情况相同。确实很隐蔽:不在主页或两个主要常见问题解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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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想知道,这是不是他们实际上没有执行的一项政策/要求,
不,不是。
或者我们只是遇到了许多被误导的边境特工?
看来你是。
有没有在线文档可以证明这一点?
中指出的那样,对于居住在“毗连领土或相邻岛屿”的免签旅客,有适用的监管条款——其中“毗连领土”指的是“加拿大和墨西哥”,这两个国家都不是免签国家。
因此,正如前面提到的,您遇到的 CBP 官员似乎实际上并不了解 VWP 管理的法律和法规。CBP(和其他 DHS 机构)的官员对移民法的几点理解不正确。
我不知道这个误解是谣言引起的,还是由部门正式公布的。我的感觉是,各个 CBP 办公室的文化有些不同。我猜如果你问肯尼迪机场(或任何机场)的 CBP 官员这个问题,他们会说“当然可以使用 VWP”。
也有可能,需要签证的想法与“从毗邻领土重新入境”规则或“往返机票”规则有关,无论是由于误解还是其他原因。
如果你想继续这样做,你或许可以提出正式投诉和/或写信给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该办公室的部分职责是为 CBP 官员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指导。目标是让 CBP 重新培训官员,或至少发送一份政策备忘录,提醒他们 VWP 资格不取决于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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