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 :在当代哲学中,粗暴事实是无法用更深层次、更“基本”的事实来解释的事实。解释某件事有两种主要方式:说出是什么“导致了它”,或者在更“基本”的层面上描述它。例如,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一只猫可以用屏幕上金属块中的某些电压来更“基本”地解释,而这又可以用以某种方式移动的某些亚原子粒子来更“基本”地解释。如果一个人继续以这种方式解释世界,并达到无法再给出“更深入”解释的地步,那么他就会发现一些粗暴或无法解释的事实,因为我们无法对它们进行本体论解释。正如人们所说,可能存在一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拒绝粗暴事实的存在就是认为一切都可以解释(“一切都可以解释”有时被称为充足理由原则)。
  • :在哲学中,形而上学的必然性有时也被称为广义的逻辑必然性,是许多不同种类的必然性之一,它介于逻辑必然性和法理(或物理)必然性之间,因为逻辑必然性必然包含形而上学必然性,但反之则不然,形而上学必然性必然包含物理必然性,但反之则不然。如果一个命题不可能不是必然的,则称其为必然的。法理必然性是根据物理定律的必然性,逻辑必然性是根据逻辑定律的必然性,而形而上学必然性是必然的,因为世界不可能不是这样。哪些事实是形而上学必然的,以及我们基于什么可以认为某些事实是形而上学必然的而不是逻辑必然的,这些都是当代哲学中大量讨论的主题。

在物理哲学和形而上学的背景下,物理定律处于什么地位?它们被认为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缺乏进一步的解释)还是形而上学的必然事实(某种程度上是不言自明的)?或者是否有哲学家提出了除这两种选择之外的其他观点?如果对此有多种观点,那么对它们以及每种观点的论据的概述是什么?


附录-其他类型的必需品(

形而上学的必然性与其他类型的必然性形成对比。例如,宗教哲学家约翰·希克和威廉·L·罗威区分了以下三种必然性:

  1. 事实必然性(存在必然性):事实上必然的存在并不因果地依赖于任何其他存在,而任何其他存在都因果地依赖于它。
  2. 因果必然性(希克将其归入前一种类型):一个因果必然的存在物在逻辑上不可能因果依赖于任何其他存在物,而任何其他存在物在逻辑上也不可能因果独立于它。
  3. 逻辑必然性:逻辑上必然的存在是指其不存在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它都是永恒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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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说,只有当某件事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即 2+2=4)时,自我解释的概念才有意义。如果不是,那么我就看不出无可争议的事实和“形而上学的必然性”之间有什么相关区别。对于“为什么存在这些定律而不是其他定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一样的:“没有理由”或“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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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ed 请参阅。这与您的示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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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KristianBerry 这取决于框架。如果 A 导致 B,并且 A 是形而上学必然的,那么 B 可能在暗示上是形而上学必然的,但 OP 似乎指的是那种不言自明的形而上学必然性(因此 B 不算)。然而,即使 OP 更笼统地指形而上学必然性,我也看不出 B 最终如何不会无缘无故地成为事实。如果 B 是由 A 导致的,并且 A 的存在毫无理由,那么 B 最终也毫无理由地存在。所以这真的取决于你如何框架它。不过 OP 应该澄清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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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为什么它们必须非此即彼?它们很可能是基于其他事物的偶然事实,上帝的设计、形而上学的进化等等。SEP 中已经提供了概述:“哲学家们通常认为,一些偶然真理是(或可能是)自然法则。此外,他们认为,如果所有 F 都是 G 是一条法则,那么 F 性和 G 性之间就不需要任何(形而上学的)必然联系……然而,一些必然论者认为,所有法则都是必然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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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Syed 我没有说过“万事万物存在的理由只有一个。”啊,有思想的人,你永远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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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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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在这个问题上有点绕圈子。有一次,RM Hare(某种基督徒,更出名的是作为道德哲学家)间接地复活了一个似乎出现在阿奎那(天主教徒)作品中的词,即“随附性”,R和形而上学的解释往往涉及随附关系的陈述。然而,这并没有让分析哲学达到它所希望的程度,因此强调随附性的主题转变为对另一个词“基础”的新强调。

因此,人们认为形而上学的依据不同于因果依据(也许也不同于规范依据)。然而,用依据谈话作为火花很容易引发新的本质主义理论(例如参见 Wallner[ ])。然而,本质主义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果关系和物质因果关系概念(以他的存在和质料形态理论为基础)并没有太大区别。因此,我们还没有得到形而上学和物理解释之间最稳定的区别(尤其是因为我们对“形而上学”和“物理”这两个词没有太多稳定的定义),也没有得到依据与因果关系之间的区别。

从康德的观点来看,即使是因果关系的陈述,尤其是一般因果关系的陈述,也带有形而上学的意义。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们无法从经验上感知事件类型之间的普遍联系。“有因有果”(或“每个事件都有原因”)这一断言带有形而上学的味道。

另一方面,我们是否想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物理定律如此?如果这些定律是因果定律,我们就会追问因果关系的原因,这是一个模糊的问题。然而,我们可能想要问,“是什么奠定了物理定律的基础?”(正如斯蒂芬·霍金所问的,是什么“给这些定律的方程注入了活力”?)或者,我们可以继续将基础声明为二阶因果关系或元因果关系,这将满足“形而上学”一词看似明显的定义(即使亚里士多德的元因果沉思被写进具有相关标题的文本中只是词汇上的偶然事件)。

无论如何,物理学中的“物理定律”远比“如果有A,那么A后面总是跟着B ”之类的通用条件复杂得多,而且需要进行大量的数学分析来关联不同层次的定律,试图将它们统一为一个形而上学的稳定模式。例如,存在理论。因此,关于特定物理定律“来自”何处的“解释”可能是:它们来自环境模式,例如可能来自(或其他)。而这些“来自”一个“数学宇宙本身”,它来自“逻辑/模态空间”(或者:逻辑上可能的数学宇宙的集合“植根于”逻辑可能性的空间,从而建立一种关于数学的特殊逻辑主义)。 (或者,如果我们不是狂热的基础主义者,我们可能会认为逻辑和数学相互依存,或者逻辑本身可以分为多个层次,以至于某些逻辑层次为其他逻辑层次奠定了基础,等等。)


R Hare 可以说推广了该术语的新用法,但他否认自己是这一趋势的真正创始人;参见他的[ ],他在那里说:“我不知道是谁首先将‘supervenient’一词转变为哲学中流行的新用法。我只能肯定不是我,但当我写《道德语言》时,它已经很熟悉了。

宇宙就是这个样子。没有科学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它会是这个样子。

  1. 科学观察现象并试图通过将其归结为自然的一般规律来解释这些现象。但科学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些规律,例如,为什么像光速、电子电荷、普朗克常数等基本常数只有实际值。

    您可能会认为接受物理定律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2. 并非所有人都对这种现状感到满意。因此,不同的人发明了一系列关于这些残酷事实背后可能原因的推测:人择原理、多元宇宙概念、关于造物主的不同宗教推测等。

    其中一些推测很有趣,拓展了我们的思维范围。但它们都不是源自更基本的科学宇宙学。

  3. 形而上学的必然性似乎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有时它被描述为

    如果某事不可能是其他样子,那么无论世界变成什么样子,该事都是形而上学必然的。

    当询问整个世界时,这样的释义毫无帮助。

    因此,此时 OP 的问题已经超出了自然哲学所能达到的范围。

这个问题做出了两个无效的框架假设,导致对所提问题的陈述具有误导性。

错误 1,科学定律并不是牢不可破的“定律”,而是规律,而且会被打破。请参阅这篇论文,它解释了物理学中所有定律是如何被打破的: https:

错误 2,全球还原论失败了,并不是一切都归结为物理学。请参阅 SEP 第 5 节:

为了避免这些错误,重新表述一下,你的问题是:“我们宇宙的任何方面在形而上学上是否是必要的,无论是在科学之内还是之外?”

由于科学定律是可打破的,因此根据定义,它们不是“必要的”,所以你原来的措辞是否定的。

科学本身并不认为定律或其他科学特性是“必然的”,而是认为科学是偶然的,科学的发现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这些事实本来可以是其他的。

因此——科学不可能成为方法论必要性可能存在的主题领域。分析哲学家有时会援引的替代方案是数学或逻辑,即除了科学之外,还有什么可以为这个世界提供必要性。这里有一篇探讨这种可能性的示例论文:https: :~:text=A lot of philosophers engage,status of “metaphysical necessity” 。

然而,数学和逻辑的可能形式都是无限的: 而什么数学或逻辑适用于我们世界的某个方面,又是一个偶然的问题。人们可能能够在指定的逻辑和/或数学系统中得出形而上学的必然结论。但尝试将该结论应用于这个世界,它是否是正确的数学或逻辑就变成了一个偶然/粗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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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听起来像是一个大胆且未经证实的说法,尤其是因为还原有很多不同的含义。没有证据表明一切事物都不能归结为物理学,或至少不能超越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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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ed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坚持个人的“希望如此”的信念,但以怀疑为依据的论证仍然是一种谬论,就像否认所引用证据的存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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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leve 我不认为你链接的论文声称自然法则被打破了。它当然没有声称所有法则都被打破了。它只是阐明了对称性破缺在基础物理学中的作用。对称性在日常物理学中的相变中也发挥着作用,比如冰融化成水。冰与液态水有不同的性质,因此行为也不同。没有人会声称你在这里通过融化冰打破了任何物理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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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Dcleve 出于好奇,您能举一个不能归结为物理学的例子吗?我知道化学应该基于物理学,但我们无法解决化学键的精确波函数,只能借助微扰理论进行近似。但这就像三体问题:仅仅因为我们找不到一般的解析解,因此只能找到近似值,并不意味着这会使牛顿定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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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hilomath 还原是一种非常强大且有用的启发式方法,对全局还原的批评并不是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还原,只是说并非所有东西都可以还原。我常用的例子是物种、生态系统和生态位。涌现背后的理论在功能主义的 Phil of Mind 理论中得到了详细阐述,其中功能是意识与之相同的东西,与底层无关。功能在功能主义中是涌现的。复杂系统理论也放弃了全局还原。请参阅以下三个最近的论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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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都

从你的帖子来看,残酷的事实是无需进一步解释的。

形而上学必然的东西可以有进一步的解释。例如,在一个确定性的宇宙中,假设定律是必然的,那么一切事物都会变得必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无法解释我的来历,尽管我现在在形而上学上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的解释将是创造我的生物过程。

然而,如果自然法则没有进一步的原因,那么它们事实上就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这个原因)并且是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因为根据定义,如果这些是唯一起作用的法则,那么它们就是物理上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