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和他们都有博士学位,而且你们彼此都熟悉对方的工作,但你们从未见过面。你会在电子邮件中称呼他们为“亲爱的史密斯博士”,还是“亲爱的约翰”?

进一步的尴尬是:假设你同时向几个人致辞,而有些人还没有博士学位,你会写“亲爱的威廉姆斯博士、约翰逊先生和史密斯博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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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更多地取决于领域。请说明您考虑的是哪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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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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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学术界,直呼某人名字的障碍非常小。只要彼此熟悉对方的论文,或者通过共同的熟人介绍,就足以让直呼某人名字成为可接受的称呼。

如果你使用正式的称呼方式,你应该正确使用。这确实意味着使用“Prof”来称呼教授(在英国,副教授不是教授),使用 Dr 来称呼其他拥有博士学位的人,使用 Mr/Ms 来称呼没有博士学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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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名字是可以接受的— 除非在电影或电视节目中,即使是关系密切的同事也总是称呼对方为医生或教授。这是那些“好莱坞式的习惯”,我不知道这些人士是否只是不知道(这些人在穿过走廊去上课或任何其他时间时从未听到过他们大学教授之间的谈话)或者这些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观众所期望的(观众也可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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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所有事情一样,其中也存在着微妙之处。因此,在英国学术界,使用名字的障碍很小,但并非不存在。如果你和某人没有任何关系,我会使用博士/教授。我也会在给某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中使用标题-姓氏,之后可能会恢复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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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anSudbery “我也会使用 title-lastname”——如果您没有联系,或者不管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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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WB 如果这是我第一次给某人发邮件,我可能会使用它,但如果我非常了解他们,我就不会使用它这里也重要的是各自的资历。如果是我第一次给比我资历高的人发邮件,我肯定会使用正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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